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切实保证培养质量,增进教师对《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理解,5月20日下午,文理学院于成栋楼926会议室召开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解读会。学校研究生院副院长衣克寒、文理学院院长付颖、副院长白靖文及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参加会议,会议由白靖文主持。
会议现场
衣克寒表示,《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印发对加快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在新形式、新政策下,要对如何培养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重新思考,主动适应时代变化,深入推进两类学位分类发展,明确两类学位培养差异。
衣克寒在会上讲话
白靖文作题为“围绕生物与医药行业实际,培养实践创新型人才——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解读与人才培养”的解读报告,结合《基本要求》出台背景,对编制目的与依据、学位论文类型和相关要求、学位论文评价要素、生物医药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思考几部分进行详细解读。他指出,新形势下培养生物医药专业学位人才,要在贴近生物与医药工程实际选题、注重过程培养上下功夫,将校外导师、实习基地建设充分融入专业学位学生日常培养,实现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转型。
白靖文作解读报告
付颖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基本要求》的发布既是对于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进一步落实,更为适应新时代要求、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拓展多元评价体系提供具体指引与制度创新。未来,文理学院将联合培养企业及校企导师齐心协力,根据自身办学特色等实际情况,创新工程教育育人模式,不断开创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发展新局面。
付颖作总结讲话
据悉,文理学院将以此次解读会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培养符合社会需要、具有较强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工程科技人才贡献文理力量。
(供稿/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