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与绥化仲裁委在成栋楼1106室举行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绥化仲裁委委员、农业经济贸易仲裁院院长韩学平,仲裁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孙兵等工作人员出席会议。学校教务处副处长马海鹍,学院党委书记闫清波、院长杜国明、党委副书记马涛以及全体法学系教师出席会议。会议由闫清波主持。
会议现场
闫清波主持会议
孙兵详细介绍了绥化仲裁委的建设情况,并表示期待通过双方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和校园仲裁庭,进一步加深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绥化仲裁委员会将发挥自身优势,将仲裁委打造为学生的校外培养第二课堂,努力配合好教学实践工作。
孙兵讲话
韩学平在讲话中表示将在合作中发挥穿针引线作用,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他表示,此次合作为绥化仲裁委在哈市审理案件提供了场所,对仲裁委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对于学校法学学科专业发展,本科、研究生教学实践起到推动作用,实现双方共赢。
韩学平讲话
杜国明在讲话中对韩学平一行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学院学科建设的基本情况,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学生就业等方面提出了未来合作展望,预祝双方合作能够取得更多成果。
杜国明讲话
杜国明和孙兵共同签署了《威尼斯886699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与绥化仲裁委合作共建协议》;马海鹍和孙兵共同为“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园仲裁庭”揭牌。
签约仪式现场
揭牌仪式现场
此次合作是仲裁实践与法学专业教学的有效结合,有利于提升教学实践水平,同时对绥化仲裁委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未来,双方将依托合作协议,形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享共赢的合作模式,为法学人才培养以及仲裁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供稿/公共管理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