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清理
省教育厅将对已提交延期申请且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的2019年重点委托项目和2020年一般研究项目予以清理撤销。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项目范围和调整要求
2019年重点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项目(以正式发文为准)。
1、2019年重点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
2、2020年一般项目本次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2020年重点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须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
3、2021年一般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须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2021年重点项目本次如无法结题,无需延期;
4、2022年项目符合结题条件的可结题。
5、项目调整。按照省教育厅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调整应于结题前1年提出书面申请。本年度结题工作采取过渡措施,本次申请结题项目如需变更调整,应提交变更调整申请单,结题材料按调整后内容填报。2025年申请结题的项目如需调整,须本次提交变更调整申请单。
(二)结题验收标准和成果要求
省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标准和成果要求,按照学校《关于报送<威尼斯886699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函》有关规定执行。
(三)结题验收材料
各部门和项目组提交的结题验收材料包括《结题汇总表》《结题验收书》研究报告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和结题材料汇编等共4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时间要求
各部门于2024年5月10日(周五)17:00时前提交结题材料至评估中心,5月11-15日学校组织材料审核、线上答疑后确定鉴定结论并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报送。
联系人:黄恩东
电话:18003603360 55190245 5190183
邮箱:30144988@qq.com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