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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提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发布机构:网上投稿 责任编辑:洪丹 阅读次数:

各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火灾事故。2月23日,江苏省南京市某小区高层发生火灾,初步分析火灾为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事故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某学校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遇难,1人受伤;1月9日,浙江省湖州市某学院男生宿舍一楼车库纸板起火,未造成人员伤亡。

2024年春季学期伊始,校内各单位要正确认识消防工作,时刻绷紧安全弦,坚决遏制火灾易发多发势头,确保校园内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春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消防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防火工作,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针对春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对重点部位特别是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工地等场所,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工作,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安全问题早治理,确保春季校园消防安全。

二、严密防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1.安全用电。宿舍、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使用劣质插排和劣质充电器、充电宝等,严禁室内无人时充电,做到人走电断。

2.规范停放使用电动自行车。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教室、实验室、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宿舍内停放或者充电,不要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不要改装,充电器要配套,充电时保持警惕,闻到异味或听到异响立即断电,不超时充电,远离可燃物。

3.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不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

4.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灯等是扑救、控制初期火灾和疏散最为有效的灭火设施设备,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5.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保持安全通道通畅。

6.严防实验室火灾事故。实验室火灾事故主要是电器设施设备、易燃易爆试剂管理使用不当、各种爆炸事故、实验操作失误等原因所致。因此,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情况,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使用,实验后将易燃易爆试剂归回安全位置。

7.维护环境整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楼宇周边的可燃物,切勿在走廊、楼道口、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地堆放杂物,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8.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救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三、广泛宣传,夯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在做好开学相关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务实举措,将安全要求传达落实到每一位师生,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师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师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火灾隐患举报求助

校园内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55190110。

保卫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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