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基金会 人才招聘 ENGLISH 旧版回顾 融合门户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黑龙江省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 发布机构:网上投稿 责任编辑:张尚男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率,近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一)本次遴选活动征集由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及获奖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

(二)参与遴选成果应围绕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征集数字经济、生物经济、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等5个产业领域科技成果。

(三)参与遴选成果应满足技术水平先进、成熟度高、经济和社会价值大,已形成或可获取知识产权,且未进行过转化的科技成果。

(四)成果持有人有意愿通过成果(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创办公司等方式在省内进行成果转化。

二、申报流程

(一)成果完成人填写附件1:《黑龙江省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登记表》提交所在学院,各学院统一汇总后,填报附件2:《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成果汇总表》,将附件1和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日下班前发送到电子邮箱:neauzscqk@163.com。

(二)学校对征集到的成果进行审核,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对征集到的成果进行初筛。通过初筛的成果,进入路演遴选环节。省科技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投资人等,“以演代评”对成果进行遴选,形成“黑龙江省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清单”。

三、支持措施

(一)对遴选出的成果,省科技厅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在技术熟化、转化路径、专利布局、市场推广等方面给予辅导,提供技术咨询、项目诊断、商业计划、成果路演等专业服务,并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咨询、展示推广等一站式的服务支持。

(二)通过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级以上高新区等单位面向省内外企业、创投机构进行推介,促进遴选成果落地转化。

(三)对获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上、在我省落地转化的遴选成果,择优给予奖励支持。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王琪 55191147

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肖洪梅 55190609 

科学技术处

社会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 

2023年10月26日

黑ICP备05001969号 版权所有 威尼斯(886699-WNS认证)官方网站-Venice Dream City,未经许可,谢绝一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