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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安全准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 发布机构:宣传部 责任编辑:回彦霖 阅读次数: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实验室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要求,学校启动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安全准入)工作。所有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人员需先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3级全体学生,新入职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室工作的教工。

2.其他年级在校生中未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安全准入)的学生。

二、时间安排

学习环节:2023年10月10日-11月10日

考试环节:2023年11月11日-12月20日

三、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系统登录方式

1.校内用户登录:威尼斯886699-管理机构-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系统。

2.校外用户登录:威尼斯886699-学生VPN-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系统。

四、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的获取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共分为三个环节:学习环节、练习环节和考试环节,依次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证书》,可自行下载保存,取得安全准入证书的师生方可进入实验室。

1.学习环节:各学院根据学科特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实验课任课教师需在实验课程开课的第一学时讲授该课程实验项目涉及的危险源、操作规范、注意事项及应急预案。研究生应在开题前对所研究的课题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制定应急预案。

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网站上提供了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课程,供师生自主学习。

2.练习环节:考核人员完成学习环节后进入练习环节,练习环节要求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系统完成规定的数量的试题测试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3.考试环节:考核人员选择所在学院要求的考试试卷进行考核,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90%及以上为通过考核。系统会对通过考核的人员发放《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合格证书》,可自行下载保存。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安全准入证书的2023级本科生,可申请综合素质选修课学分0.5学分。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2.各学院要根据学科特色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系统的试题库完善补充和试卷组卷工作,督促考核人员按时完成考试,并统一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成绩单,存档备查。

3.学校将对安全考试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予以公布。

六、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欣、石佳卉

联系电话:0451-55191845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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