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科技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相关学院认真研读通知,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现将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本次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填报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指南及附件请登录)。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实施管理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书,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申报团队进行答辩。
(二)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实施管理机构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项目申报团队需进行汇报答辩。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任务和考核指标。
2.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3.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4.严格控制项目参加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负责人。
6.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二)申报人员资格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鼓励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领衔担纲承担任务,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2.项目(课题)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
3.在本重大项目内,项目负责人同期限申报1个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本项目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其中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如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本重大项目。
各申报人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的在研项目(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4.申报人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经费要求
项目经费来源应包括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企业和社会资本,其中地方财政、企业和社会资本等配套经费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按照项目指南中每个项目的具体要求执行。经费配套能力是重要考评指标,择优支持配套能力强的申报团队。鼓励申报人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科技金融结合,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生物育种。
四、具体申报方式
1.材料填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预申报书和附件,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成册,预申报书一式12份(2份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附件一式3份。请于10月19日前将盖章纸质件和电子件光盘送至主楼718。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要求精简清晰,应提供清单并顺序排列,主要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代表性,同一类型资质证明文件每类不超过5项。
2.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牵头申报人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申报项目不再反馈。
3.联系方式:
(1)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函笑 初鸿
联系电话:55191147 55190055
(2)业务咨询电话:010—59193092、59192266
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