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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886699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2 发布机构: 责任编辑:李会佳 阅读次数:

各党委、总支,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学校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压实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行动及工作分工

(一)实施政治建设“思想铸魂”行动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教师集中学习制度,加强全校教职工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组织教师参加高校思政课骨干教师、辅导员、新入职教师培训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暑期社会实践研修,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素质能力,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经师”和“人师”统一的“大先生”等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学生参加“我来说”系列主题展示活动,鼓励支持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等参与学生作品创作,做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以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学生成长。

3.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教师党支部,进一步完善教师党支部在增强本单位本部门凝聚力、向心力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和具体措施,深化“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开展党支部书记素质能力大赛,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推动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良好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助单位: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团委、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实施规则立德“固本强基”行动

1.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宣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

2.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师德规范。组织专家学者、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开展准则宣讲、案例解读,印发学习手册,开展十项准则学习讨论等,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提升全体教师的规则意识,做到全员全覆盖。

牵头单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协助单位: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三)实施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

1.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重点排查从业禁止制度规定的犯罪行为,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

2.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按照省教育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惩处,推动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第一时间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和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强化协同联动,要做好师德舆情监测、核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牵头单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协助单位:纪委办公室、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四)实施关键群体“教育提升”行动

1.组织思政课教师参加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思政课教师前往省委党校同步参加中央党校主课堂培训,以师德师风建设重要培训内容为主题,参与全员研讨,筑牢思政课教师遵规守纪的底线意识,形成模范践行“六要”标准的强大共识,更好发挥立德树人关键群体的表率作用。

2.开展思政课教师队伍自查自清工作。严把思政课教师入口关,对于过往工作、在学期间存在不当言论和不当行为的人员,严防进入思政课教师队伍;对于在信念信仰、政治纪律、学术诚信、思想道德等方面突破底线的人员,通过转岗、解聘、辞聘等方式退出思政课教师队伍。

牵头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协助单位: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五)实施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行动

1.健全通报曝光制度。及时传达通报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科技部公布的科研诚信案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省教育厅通报的在职教师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等,定期梳理和曝光师德违规问题,建立完善典型案例库,并将查处的教师师德违规情况按季度报送至省教育厅。

2.开展警示教育。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本地本校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典型案例集、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协助单位:纪委办公室、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六)实施榜样引领“典型赋能”行动

1.做好优秀教师选树宣传,选树宣传优秀教师典型积极参与“龙江师魂”传播行动,同时充分运用媒体展示、事迹宣讲、文艺作品创作等方式挖掘推广典型事迹,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活动,评选师德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四有”好老师,举办师德典型事迹巡回宣讲会、报告会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形成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生动局面。

2.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学习教育。向教师推荐精品素材(例如《为了和平》《山海情》《觉醒年代》《黄大年》等优秀资源),组织教师参加全省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者培训班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做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老师。

牵头单位:工会

协助单位: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强化正面引导,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二)强化指导监督。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对本单位各部门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指导监督,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检查各单位履行师德师风建设职责情况的重要内容。

(三)固化教育成效。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深入梳理剖析师德教育存在问题及问题根源,建立师德教育长效机制,锲而不舍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持续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修养。

四、材料报送

(一)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梳理总结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形成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附件1)。

(二)各单位需组织本单位教师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至少完成一次相关法制教育和师德规范内容学习;梳理排查师德违规问题线索,并逐一核实,填报师德违规问题核查处理汇总表(附件2)。

(三)各学院需总结形成至少一项师德师风建设集体或个人典型工作案例(800字左右)。

(四)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eaupd@163.com,纸质版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主楼829室。

联 系 人:黄嘉鑫 黄芳芳

联系方式:55191982 55191530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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