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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08 发布机构: 责任编辑:李慧姝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及威尼斯官网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及奖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综合素质测评及奖优评选范围为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班级或群体。

二、奖优评选标准

参照《学生手册(2018年版)》中的本科生奖学金及先进集体评选的相关规定。

三、奖优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参照《威尼斯886699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评选。困难等级为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在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时,由个人提交申请材料,辅导员、学院签字盖章进行确认。

(二)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共设置七项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及申请条件均以《威尼斯886699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为准,除三好学生奖学金与社会工作奖学金外,其它奖学金由学院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及佐证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后联评。除三好学生奖学金外其它单项奖学金之间不可兼报。

(三)农类奖学金

《威尼斯886699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农类奖学金评定范围中的本科生均可参加评定。

(四)先进班集体

参照《威尼斯886699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评选。

(五)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

参照《威尼斯886699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中的第四章相关规定参评。

四、奖优评选流程

(一)评选申请

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向学生(集体)宣传评选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体)参加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审

个人参评时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参加班级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辅导员组织班级全体同学依据条件进行评议,并以书面形式记录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集体参评时通过自评后向学院申报参评材料。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按标准进行联评,名单确定后,应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再向学校申报。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处根据拟推荐学生(集体)材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核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集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同时组织相关联评工作。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宣传,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履行程序。个人参评时评审过程必须经班级民主评议程序,评选时间范围内,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得申请。必须开设本学院学生投诉电子邮箱,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渠道。

(二)请各位老师指导学生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及样表,并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三)奖学金评定后不得进行二次分配,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方式发放。

(四)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与评选,材料在现学院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