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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下半年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6 发布机构: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徐小添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精神,现将威尼斯官网2019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成果要求

1、结题范围:所有立项并达到结题年限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结题要求:详见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结题成果要求,附件1和附件13。结题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和调研报告,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需提交发表著作、教材、文章等截图;有无资助经费均需填写经费决算表;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及负责人签字;课题成员需与立项书保持一致,如有变更,与变更申请书一致,且课题只能变更一次。

二、结题材料:

1.重大、重点、专项课题:先提汇编材料电子版,待省规划办审核完毕后按要求装订、提交结题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3。结题材料经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核对确认。

2.备案课题:提交《结题申请·审批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报告及采用证明一式一份。采用证明不予返回,请自行留好备份。汇编材料电子稿格式与重点课题要求一致,详见附件3。

重大、重点、专项、备案课题均需提供结题材料原件,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核无误后返回课题主持人。结题涉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三、结题程序、形式

(1)备案课题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由省教规办审核、批准。

(2)省重大课题、重点、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初审推荐,由省教规办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3)为鼓励优秀研究成果,减少重复鉴定工作,省重点课题的主体成果具备有关条件,可免于鉴定,详见附件11。

结题汇编电子版请于2019年10月27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备案课题纸介版2019年11月1日之前提交,重点课题纸介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丽秋 办公地点:主楼403室

联系电话:55190245

电子邮箱:307896259@qq.com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请来人来电咨询。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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