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学校继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入库培育项目立项推荐工作。为做好本年度立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入库项目分为学校资助经费项目和学院自筹研究经费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包含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二、项目选题
项目组参照2020年度立项指南确定选题(见附件2)。
三、推荐方式
为深入推进校院两级教育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学校将校级教改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权下放至二级单位。其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类项目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推荐,管理类项目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推荐。
四、推荐数量
入库项目实行限额制。学校结合“双一流”建设、专业认证等重点工作,以及历年课题结题验收情况,适度调整项目数量,学校资助经费项目推荐数量见“附件3”,学院自筹研究经费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
五、推荐要求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近三年学生评教结果优良,无在研的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2、学院(部)在推荐学校资助经费项目时,应向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即1984年以后出生者)倾斜,应保证课程改革类项目不少于1项。
六、其他
1、学校资助经费项目和学院自筹研究经费项目均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其中,学院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不参与各类省级教研项目推荐。
2、各单位要为项目研究提供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财力、政策上予以保证并形成激励机制。
3、入库项目实行备案审核制。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严格的查重(历年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各级各类社科项目)、查新,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取消入库备案资格,不得补报新项目。
4、各单位(含党政管理机构、教辅及直属单位个人)于11月4日前报送拟入库项目材料,包括申报书(纸介版3份)、评审推荐汇总表(纸介版1份)以及电子版。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恩东 办公地点:主楼403室
电 话:55190245 邮 箱:pgbgs@neau.edu.cn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