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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出国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8 发布机构:宣传部 责任编辑:徐小添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CSC”)发布的《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出国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威尼斯官网该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做好申报准备:

一、选派计划

(一)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三)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二)具体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年(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

3.博士后: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三)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四)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反应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通过评审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规定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三、申请程序

(一)校内审批: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3日,申请人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网上填写申报《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审批表》(进入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后选择流程-人事处-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审批表);

(二)校内公示:在人事处网页上公布通过校内审批人员名单;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2020年1月1日至1月3日,通过校内审批的人员自行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主楼829)。

四、注意事项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二)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三)请各位申报人员务必于2020年1月1日至1月3日在留学基金委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以保证后续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老师 窦老师

联系电话:55190332

办公地点:人事处师资科主楼829室

人事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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