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黑教科规办[2020]1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国家重大和国家重点课题必须严格按照《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国家重点课题指南》选题,不得有更改、调整。
2.专项课题是指“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请选择“其他类别”申请书,课题类别选择申请书中的第五类“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国别和区域教育以及重大的国际教育问题开展的研究,共设置10项课题,其中2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8项单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完成时间均为一年。
3.请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指导后,再提交纸介材料。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要求,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科研人员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丽秋
电话:55190245(办公电话)18045620509(手机)
电子邮箱:307896259@qq.com
办公地点:主楼403室
附件内容: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含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3.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
4.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5.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6.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