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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8 发布机构:宣传部 责任编辑:张尚男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资助重点

本次资助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土学位;

(三) 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市(地)人社局或主管单位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的不再进行重复资助。

三、申报名额及资助额度

省教育厅分配给威尼斯官网的推荐名额为1人。各学院限推荐人选1人。人社部将对经专家评审确定的入选人员提供一次性资助资金30万元,申报主管单位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报告中说明推荐人选的个人及选拔情况等,并注明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请同时提供申报人个人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开户行联行号;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三)申请人国(境)外学位学历证明;

(四)承担项目(课题)合同书;

(五)获奖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选拔推荐工作建议采取“不见面、网上办”形式,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工作,确定的推荐人选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

(二)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请各学院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上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54508279@qq.com,纸介材料另行时间收取。

各学院对在申报、推荐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 关彦来 黄嘉鑫

电话:55191989 55191982

人事处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