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通勤车管理,确保广大教职工乘车安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通勤线路
学校现有7条教职工通勤线路,分别为黑龙江大学通勤线路、工程大学通勤线路、宣化街通勤线路、省政府通勤线路、换建楼通勤线路、爱建通勤线路、新阳路通勤线路。自2020年8月31日起,学校恢复发放教职工通勤车,各条线路通勤发车时间及站点详见附件。
二、通勤车驾驶员上岗和教职工乘车条件
1.通勤车驾驶员上岗条件。驾驶员上岗前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在上岗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方可上岗。教职工通勤车驾驶员如出现发热、乏力、胸闷、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严禁私自安排其他人员替岗。
2.教职工乘坐通勤车条件。教职工在乘坐通勤车前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无发热、乏力、胸闷、咳嗽等症状,并在乘车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方可乘车。
三、通勤车管理
1.关于驾驶员的管理要求
通勤车驾驶员在通勤前,须进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填写本人体温记录,并由乘车教职工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通勤过程中,驾驶员要认真履职尽责,按照“教职工不测体温、不戴口罩、不扫码,不允许乘车”的原则,对每位乘车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严格管控。完成每次通勤任务后,驾驶员应及时对车内进行清扫、消毒、通风,并做好消毒记录,确保车内清洁。
2.关于教职工的管理要求
乘坐通勤车的教职工在乘车时需出示教工卡或临时聘用人员出入证,并配合驾驶员完成个人的扫码和测温等工作。教职工乘车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保证就坐距离,保持车厢内公共卫生。
四、其他
1.学校提倡有条件的教职工尽量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2.通勤过程中,如发现驾驶员或教职工体温≥37.3℃,驾驶员或教职工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办公室报告(联系人:陈洋,电话:55190171、15945188018),学校将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给予及时处置。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