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教育教学研究入库培育项目立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一)本年度不设立项指南,学院整体设计与教师自主选题相结合,申报人针对教学实践中观察和发现的问题,结合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和整体设计确定研究选题。
(二)鼓励学院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跟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结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和教学成果培育,采取“1+N”(即1个总课题,N个子课题)的方式联合申报,突出课题研究的整体性和协同性,以提高研究成果的层次和水平。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学工系统、机关与教辅三个系列,均按照现有人员数量的5%四舍五入后确定申报课题数量,具体数量分配见附件1。学校结合“双一流”建设、专业认证等重点工作,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的质量,按各类人员数量的4%确定各系列立项课题总量,并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适当横向调节。
三、推荐方式
各学院及有关教学单位负责专任教师的项目申报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类项目推荐,管理类项目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推荐。
四、推荐条件
(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近三年学生评教结果优良,无在研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
(二)学院推荐时应向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倾斜,课程改革类项目应不少于1项。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条件和激励。
(二)入库项目实行备案审核制。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严格查重(对照历年各级各类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社科规划等项目)查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取消入库备案资格,不予补报。
(三)请将申报书样表(附件2)(纸介版3份)、评审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介版1份)和上述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10月25日(周一)前报送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恩东 电话:55190245
办公地点:主楼403室 邮箱:30144988@qq.com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