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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3 发布机构:网上投稿 责任编辑:王拾犇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精神,现将威尼斯官网2019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和成果要求

1、结题范围:所有立项并达到结题年限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成果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结题成果要求,详见“附件1”。所有准备结题的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

二、结题材料:

1.重大、重点课题:课题结题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2”。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对汇报材料中成果复印件进行核对确认。汇编材料电子稿文档一份。

2.备案课题:提交《结题申请·审批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报告及采用证明一式一份,专家鉴定意见一套。采用证明、专家鉴定意见不予返回,请自行留好备份。汇编材料电子稿文档一份。

重大、重点、备案课题均需提供结题材料原件,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核无误后返回课题主持人。结题涉及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其余请在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下载。

三、结题程序、形式

(1)备案课题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由省教规办审核、批准。

(2)省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初审推荐,由省教规办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

(3)为鼓励优秀研究成果,减少重复鉴定工作,省重点课题的主体成果具备有关条件,可免于鉴定,详见“附件4”。

请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提交汇编材料及同版电子稿1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丽秋 办公地点:主楼501室

联系电话:55190245

电子邮箱:307896259@qq.com

特此通知,未尽事宜请来人来电咨询。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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