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和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二期)的通知》(黑政规〔2017〕3 号)精神,围绕国家五个安全战略需要,加快省属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服务提升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促进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黑龙江省教育厅今年继续组织实施“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计划”。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支撑该计划申报的项目成果应为所在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有效期内,有明确的目标成果(新技术、新标准、新产品、新工艺等),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重点支持具有发明专利的应用项目。
2.计划分为研发类、培育类和转化类项目三种类型。研发类项目应围绕省内重点产业领域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或技术研究,单项资助经费控制在 30 万元/项以内。培育类项目应以实现其产业化为目的,对现有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培育,原则上应有企业参与,单项资助经费控制在 50 万元/项以内。项目执行期均为2019 年8 月至 2021 年 12 月。转化类项目应为已完成中试,需要实现市场化对接、推广的成果。此类项目威尼斯官网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答辩,确定拟推荐项目后,择优向我省相关“产业化专项基金”推荐。
3.计划资助范围:优先资助保障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等五个国家战略安全相关领域研究,重点支持我省传统产业(机械、机电、医药、军工、航天、船舶等)、优势产业(粮食、食品、石化、矿产等)及新兴产业(信 息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先进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鼓励“一带一路”国家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及生物质综合利用、黑土保持保护等专项研究。
4.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及技术水平、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等。项目第一负责人承担教育厅产业化支持计划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5.优先支持依托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等研究基地及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的高校科技型企业申报,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鼓励支持部属高校与省属高校联合申报。
6.为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申报人需认真填报经费预算说明。
7.为体现项目技术创新点的新颖性,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 1),并根据《学科专业目录》(附件 2)选择对应的一级学科代码及专业名称。如有合作单位,则合作单位也应在申请书上签署合作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于左侧加软封面与附件一同装订成册,一式6份上报学校相关处室。
2.申请人还需填报《黑龙江省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计划可行性报告》(附件 3),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一式6份上报。
3.学院汇总材料并填报《黑龙江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4)。
4.申报材料于5月10日11:00点前送至学校相关处室,所有材料同时报电子版。学校将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不完整、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材料概不推荐申报。
三、联系方式
1.研发类项目
科学技术处:马靖林 55190651 主楼715
2.转化类项目
国家大学科技园与产业管理办公室: 张立菲 55191790 主楼714
3.培育类项目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常敬礼 55190828 主楼721
相关申报程序及要求,请以此正式通知为准!
科学技术处
科技园与产业管理办公室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