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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校开展“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6 发布机构:网上投稿 责任编辑:王拾犇 阅读次数:

教师评学,即授课教师对学生个体(或整体)的学习状态、表现、效果以及发展变化,进行系统比较分析和评价。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生评教评课相互促进,对于加强师生交流,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学期在上学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评学范围,有关通知如下。

一、授课教师按教学班级进行评价,即对所授课的教学班整体进行评价。

二、评价的课程类别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课程性质为理论课。系统已自动筛选相应课程和教学班,教师登录后即可评价。

三、本学期在“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系统”网页版基础上(http://172.16.74.199:19080/),同步启用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手机端首次登陆需要输入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教师可视情况使用网页版或手机端进行评价。

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组织好相关任课教师积极、客观评价,并于课程结束前完成评价任务。学校会分析和使用“教师评学”结果,以推动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联系人:马朝珉 联系电话:55191135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4月16日

附件:

“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系统”手机端操作流程

一、登录方法

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东农评教系统”),用教工号登录(大写Z)(初始密码为111111,如此前在网页端有修改,则使用修改后的);再次登录,点击“发现-小程序”,或在微信主页面向下拖拽,即可使用该程序。

二、操作流程

1.点击“教学班评价”,系统默认本学期需评价的教学班均排列在此。

2.点击“评价”,先选出认为符合该教学班的3-5项“行为特征”(做得好的方面),点击“下一步”,再选出认为不符合该教学班的2-4项“不符合项”(做得不好的方面)。

3.对比所任课的同届班级和上届班级的整体情况,选择“较好”“差不多”“较差”选项。如有意见或建议,可输入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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